一、 上海
海关:
1、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及上海港总调:1.如果是入境第一港,那么全部有印度船员和全部由印度,老挝,柬埔寨、泰国、俄罗斯、巴基斯坦、尼泊尔、缅甸组成必须做全员核酸,在做全员核酸的时候,码头不停工。
2.如果不是第一港,正常船舶靠港操作。
3.如果第一港上海,印度,老挝,柬埔寨、泰国、俄罗斯、巴基斯坦、尼泊尔、缅甸船舶上21天内有更换船员的,船员有发烧感冒情况,那么海关上船进行全员核酸检测,船舶靠港后不能开工,等检测结果,如阴性才可开工。
4、根据洋山海事5月28日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请协助转告集运MOC总调相关注意事项,谢谢!
(1)对需要紧急修理的,各个公司要提前做好准备,提早与船舶船旗国主管机关保持好沟通,可以由船旗国的主管机关给洋山海事出具一份相关的需要修理的一个必要性文件。
(2)有关船舶修理等业务,应该由船东负主体责任,由船东或在船东在国内的代表处或船东全权委托的代理来发起,海事不再受理航修单位挑头的申请。要提前报送递方案,事前沟通,留有余量。
5、21天内有印度接触史的入境船舶 船员要求采样做核酸检测 28内有印度旅居史的要求报告给洋山海关
边检:在海关21天的基础上增加7天。为28天。
码头:5月26日更新各码头最新进港要求
1、盛东码头:该码头只要边检同意,不限制进入生活区,码头安监根据边检意见单次审核。4月20日安监部最新要求:凡是申请进港或登轮企业,打过疫苗的人员提供一个月内核算检测报告即可(未规定必须打两次),没有打过疫苗的不允许登轮,如果只申请进港不登轮,没有打过疫苗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驾驶台区域已经陆续允许进入作业,单次申请审核。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情况就是批准进港了也会被赶出码头:证件不齐全、动火作业海事未报备、现场作业不规范。登轮需提供两针疫苗+一个月内核算检测报告。5月13日通知14天内靠泊印度航线(柬埔寨、老挝、孟加拉、缅甸等同于印度)船舶或者有印度籍船员的船舶不予办理登轮的进港,物料可以。21天内经停印度船舶不能收垃圾。供应类进港需提供船东委托、报关单、物料清单、接种记录、一个月内核算报告;检修类需提供情况说明和防疫承诺书、港口一线作业申明(发海事)、船东委托书、临时登轮证(长证全部重新临时申请)、接种记录、一个月内核算报告、海事报备单(动火)。供应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发送统计表给边检,边检给出意见后审批,检修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和边检确认是否放行。
2、振东码头:原则上禁止登轮,若确实需要登轮,代理发申请,提供《安全承诺书》、《进港报备表》、《核酸检测报告》、《接种记录》,备案的公司在系统里申请,未备案的转发安监主管邮箱,打电话询问是否批复;根据安监答复,我司船舶申请登轮,做好防疫措施、提供上述材料齐全,一般都会批复。4月27日接外2通知,申请登轮需要两针疫苗+一个月内核酸检测报告,供物料不登轮无需提供。5月14日通知,28天内靠泊印度港口的船舶不予办理需登轮的进港。鉴于目前疫情发展形势,上船提供服务最多每航次2人。21天内经停印度的船(靠泊或经过均不可)或者船上有印度籍船员(不论何时上船的)生活垃圾均不能接受。供应类需提供船东委托、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报关单、物料清单;检修类需要提供船东委托书、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接种记录、7天内核算报告、情况说明、登轮报备表格。供应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自行审批,检修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和边检确认是否放行。
3、沪东码头:目前仅允许备案单位进港和登轮,提供《进港报备表》、《核酸检测报告》、《接种记录》即,未备案公司不予进港及登轮。登轮需提供两针疫苗+7天内内核算检测报告。21天内经停印度的船(靠泊或经过均不可)或者船上有印度籍船员(不论何时上船的)生活垃圾均不能接受。供应类需提供船东委托、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报关单、物料清单;检修类需要提供船东委托书、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接种记录、7天内核算报告、情况说明、登轮报备表格。供应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自行审批,检修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和边检确认是否放行。
4、明东码头:该码头安监认为生活区属于高风险区域,不允许进入。其他登轮事项一般均会批复。内贸船很多供应商未在码头备案,我司目前凡是收到邮件的,均会及时提供备案材料,并告知其尽快前往码头安监室备案。该码头2021.3.1日起年度备案截止,仅允许备案车辆进入,故内贸船未备案供应商,我司已无法代为申报了。4月26日,接外五计划通知,即日起,凡在外五码头有我司代理船舶需要进行航修项目的,为避免航修影响开船,需向集运MOC航线调度申请。我司未接到MOC指令前,暂不予申报相关单位进港事宜,登轮需提供两针疫苗+一个月内核算检测报告。5月13日通知印度航线(柬埔寨、老挝、孟加拉、缅甸等同于印度)船舶暂停所有船舶服务作业。5月17日通知物料供应可以,不能上船,所有人员必须穿好防疫四件套。21天内经停印度的船(靠泊或经过均不可)或者船上有印度籍船员(不论何时上船的)生活垃圾均不能接受。供应类需提供船东委托、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报关单、物料清单;检修类需要提供船东委托书、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接种记录、7天内核算报告、情况说明、登轮报备表格。供应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自行审批,检修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和边检确认是否放行。
5、浦东码头:进港作业单位信息(船东或船长委托书/邀请函、公司名称、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等)由代理发送邮件至码头安监,邮件转发后,码头不会回复,作业单位只能现场办理车辆进港证。登轮需提供两针疫苗+一个月内核算检测报告。21天内经停印度的船(靠泊或经过均不可)或者船上有印度籍船员(不论何时上船的)生活垃圾均不能接受。供应类需提供船东委托、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报关单、物料清单;检修类需要提供船东委托书、码头防疫承诺书和进港报备表、接种记录、7天内核算报告、情况说明、登轮报备表格。供应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自行审批,检修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和边检确认是否放行。
6、冠东码头:进港作业单位需先在码头进行2021年度公司备案,由代理发送邮件(船东或船长委托书/邀请函、公司名称、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等)至码头安监,邮件转发后,码头不会回复,作业单位只能现场办理车辆进港证。登轮需提供两针疫苗+一个月内核算检测报告。21天内经停印度船舶不能收垃圾。供应类进港需提供船东委托、报关单、物料清单、接种记录、一个月内核算报告;检修类需提供情况说明和防疫承诺书、港口一线作业申明(发海事)、船东委托书、临时登轮证(长证全部重新临时申请)、接种记录、一个月内核算报告、海事报备单(动火)。供应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发送统计表给边检,边检给出意见后审批,检修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和边检确认是否放行。
7、尚东码头:进港作业单位需先在码头进行2021年度公司备案,且码头已将单位基础信息(包括车辆及人员)维护进系统后,提前16小时由代理在已有信息上勾选进港车辆及人员,申报完成获得码头批复后方可进港作业。通过边检、海事报备后一旦完成人员和车辆码头报备并进港审批通过的可以进入生活区。登轮需提供两针疫苗+一个月内核算检测报告。21天内经停印度船舶不能收垃圾。供应类进港需提供船东委托、报关单、物料清单、接种记录、一个月内核算报告;检修类需提供情况说明和防疫承诺书、港口一线作业申明(发海事)、船东委托书、临时登轮证(长证全部重新临时申请)、接种记录、一个月内核算报告、海事报备单(动火)。供应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发送统计表给边检,边检给出意见后审批,检修类代理向码头申请后由码头和边检确认是否放行。
二、 南沙
接疫情防控专班工作组信息,从2021年5月22日起暂停接收转运隔离船员,不需隔离的船员可以正常换班,重启时间待定。
根据最新规定,无论船员是否需要隔离,均无法安排公休下船,上船不受影响。
1. 船员防控政策
(1)海关:近14天在境外登轮的船员,若南沙为入境港,需对该境外登轮船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船舶才能离港。
(2)海关:近21天内途径印度的船舶,若南沙为第一入境港,需对该轮全部船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船舶才能离港。
(3)海关:近21天内有印度旅居史的船舶,若南沙为第一入境港,需对该船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检测结果为阴性,船舶才能离港。
(4)疫情防控专班:公休船员在南沙需进行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公休船员才可以下船,上船船员才可以登轮,船舶才可以离港。
2. 船舶防控政策
(1)海关:近21天途径印度港口的船舶,南沙入境时船舶需要消毒处理,消毒处理后才能开始作业。
(2)海关:近14天途径泰国,柬埔寨,缅甸,巴基斯坦,中国台湾,俄罗斯港口的船舶,南沙入境时船舶需要消毒处理,消毒处理后才能开始作业。
(3)海关:入境船舶必须进行登轮检疫,检疫结束后才能开始作业。海关检疫时间为每日0900-2100,其他时间不检疫,即入境船舶无法安排非检疫时间靠泊。
(4)边检:近28日经停境外港口的所有大船,原则上不签发临入、登轮证和搭靠证。即除了代理、码头工人及船员,其他辅助作业人员(船舶检查、加油加水、伙食备件供应等)不能登轮。
3. 船员换班政策
根据疫情防控专班最新通知,南沙暂停公休船员的隔离及转运,恢复时间待通知。即,公休船员离开境外不满14天的,均无法在南沙下船,船员上船不受影响。
4. 外勤人员防控政策
(1)港务局:外勤人员需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近期可能要求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登轮需持有7天有效核酸报告。
(2)疫情防控专班:登轮需二级防护标准(医用防护服、N95口罩、面罩、手套等)
(2)海事:到前台办理船舶手续要求为非外勤人员(不登轮的外勤)。
(3)边检:办理手续不能进入边检大厅划入区域。证件(提前消好毒)在线外用纸箱接入,实行零接触。
特殊时期(5月26日-7月15日)疫情防控政策
根据广东交通厅文件《广东省站场港口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开展国际(含港澳)航行船舶登轮和港口码头作业人员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的通知》,2021年5月26日-7月15日开展一个半月的专项整治,高风险人群,需进行闭环管理,且离开岗位或者换岗需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具体如下:
1. 高风险人群:登轮开展引航作业、办理货运手续、参与装卸货作业等所有需与国际船员近距离接触、暴露于船舶环境,或需进入集装箱内部的人员。引航、码头登轮作业工人及船代外勤人员均属于高风险人群。
2.. 高风险人群急性闭环管理:安排统一固定宿舍单独居住,“两点一线”,仅能往来于宿舍与船舶之间。离开岗位或换岗需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3. 高风险人群需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针对以上政策,影响船舶靠离及作业的引航员、南沙港码头工人及船代外勤均需严格执行,实行闭环管理。为了保证船舶正常靠离和作业或尽量减少影响,南沙港区三类人群的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 引航员
1) 引航员工作生活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结束离船后,直接回酒店居住,不允许回家,需要回家或换岗时,进行为期14天隔离,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方可接触;
2) 保持原有防疫机制的同时,对国际航线的船舶,引航员需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登轮引航;
3) 不安排引航员从桂山搭回,对需搭出的计划,尽可能安排在当天2000时搭交通船出桂山;
4) 由于当前人员流转受到影响,在排班时,可能需要对进口船的计划时间进行微调,请码头和代理给予配合;
5) 请码头做好引航员下船后的消杀工作,代理提前告知船方,按港口规定做好防护相关工作,为引航员在船上引航提供方便,满足引航员的合理要求。
(1)-(5)为引航站对外发布的防控措施,口述内容:引航员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若实在没有引航员可安排的,船舶只能等泊,不接受临时增加引航的船舶。
2. 码头工人(非码头正式发布措施,为码头口头转述)
部分码头工人(登轮作业)实行闭环管理,连续在岗45天,口述对船舶作业影响不大。
3. 船代外勤人员(我司)
4名外勤人员6月1日-7月15日,共计45天安排在南沙港区工作,中途不得离开南沙港区,其中2名闭环管理人员,工作内容为陪同海关或其他口岸单位登轮、与船方进行文件交接、船舶离港前的文件交接等需要登轮才能完成的工作,只能往来于宿舍与船舶之间,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另外2名外勤负责南沙港区所有船舶进出口手续的申报及办理等除登轮以外的所有工作。闭环管理人员若中途有原因不得不离开的,必须按照要求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离开。
根据目前我司船代外勤安排,不会影响船舶靠泊的进出港手续。
三、 深圳
1、 蛇口 :变异病毒感染者不能下船。
1)海关针对船舶经过印度国家或者涉及换船员:
代理在船到前一天预申报海关时,需要特别注明以下情况:
AA.是否30天内挂靠过印度港口
BB.30天内是否更换过印度和周边南亚国家船员(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斯里兰卡和缅甸)
CC.是否载有印度和周边南亚国家船员(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斯里兰卡和缅甸)
对于有以上三种情况的船舶:
AA. 对于"入境"蛇口(即蛇口的上一港是境外港,含香港台湾)的船舶,百分百“登轮检疫”。是否要对新更换上船的船员做核酸检测,视查船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BB. 对于"入港"蛇口(即蛇口的上一港是境内港)的船舶,海关在收预报单时,会做风险分析,视具体情况再做出是否需要布控“登轮检疫”的决定。
CC. 如果船员没有申报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异常,一般都允许船舶靠港。
2)海事针对船舶经过印度国家的疫情防控政策
AA.船舶进港报告中加入21天内是否有靠泊印度地区港口的信息,对于有靠泊印度港口的船舶且入境第一港口为本港的要特殊表明;
BB.对21天内曾经停靠印度港口或有印度旅居史船员的国际航行船舶,如果入境首港是我们辖区,所有船员必须做核酸检测且全部阴性后才能进行港口作业;
CC.21天内曾经停靠印度港口或有印度旅居史的船员暂停其在我辖区换班,并加强对中国籍船员换班的管理,严格检测。
3) 码头方面
因近期SCCT码头持续塞港,为加快泊位周转、改善对班轮公司的服务,SCCT各港区5月25日起暂停安排船员更换及在港修船业务。
所有到港船需提供在船船员核酸检测报告(待确认);
所有船舶暂不安排船员更换;
贵司提前通知船方靠港引航员下船后立即将舷梯收起2米高,禁止所有船员下船;
所有船舶待离船10分钟前再收回留船手机,方便码头方面及时联系到船方。
进港作业人员不允许上船,不得与船方有接触,需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六件套”即: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防护面罩、口罩、鞋套;此六件套为必备防护用品);
注意:按海关最新要求,登轮作业人员穿戴的六件套在下船后须先自行消毒(自备喷雾式消毒液),并将消毒后脱下的防护服等废弃物放入场内指定“垃圾桶”内;凡是上过船的物品,如工具、背包、供伙食的菜篮子等均必须在岸边消毒后才能带走。
进港作业人员需提供人员所属公司名称,资质复印件,以及社保最近三个月的流水清单 和50万意外伤害险证明,如没有社保则必须提供100万的意外伤害险证明;
进港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且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程史或与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不得进出港区;
新增:进港人员需出示“两针”疫苗接种报告,“两码”---行程码、粤康码,于5月26日开始执行。(可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查询)
受最新政策影响,进港人员一律不允许登轮,除非登轮人员接受“两点一线”集中居住闭环管理。
4) 引航站:
从5月27日起,暂停电子签证单和拖轮单的船长签名,电子签证单和拖轮单的船长签名栏为空,待疫情稳定后再恢复船长签名
5)深圳港国际航行船舶特殊作业人员全程实行闭环管理,具体如邮件附件《工作指引》
2 、盐田
5月21日,盐田国际西港区在每周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新冠无症状感染者。盐田国际立即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全体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现有采样结果均为阴性。目前,盐田国际严格按照政府指导进行防疫防控工作,并维持港区正常作业。除西港3个泊位正在进行终末消毒外,其他17个大型深水泊位以及堆场、闸口等作业均正常运行。关于港区操作最新消息,请以盐田国际官方公布为准。 盐田染疫人员目前官方宣布15名,港区所有人员一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人出勤率较低。
海关政策:
1) 对14天内挂靠过印度港口的船舶;14天内有印度旅居史的船员,100%登轮检疫,100核算采样,海关研判后,高风险船舶,不允许先开工。
边检政策:
1) 掌握船舶途经印度港口及在印度登船船员情况,提前主动申报;(边检要求21天内)
2) 掌握船上印度船员何处登轮等基本情况,备询;
3) 坚持非必要不登轮原则,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代理业务员严格按照最高防护等级登轮办理业务;
4) 保持对南亚周边受印度疫情波及国家船员的警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5) 严格行政许可办理申报审核。原则上不办理《临时入境许可(船员)》。除代理业务员、装卸作业工人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予签发《上下外轮许可证》。
6) 除代理业务员、装卸作业工人外,登轮及搭靠必要性由码头公司负责核定,登轮及搭靠名单由码头公司操作部统一报备边检站审核。
7) 因疫情影响导致锚地候检船舶数量多,时间长。如遇需生活补给、船员生病等紧急情况发生需搭靠救助等,务必主动如实申报,严禁私自搭靠、擅自入境等违法行为,违法必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海事政策:
1)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就近审核(初次、中间、换证)试点工作已于2021年4月12日在深圳港实行。
引航政策:
1)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引航站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电子签证单和拖轮单的船长签名,电子签证单和拖轮单的船长签名栏为空,待疫情稳定后再恢复船长签名,届时另行通知。
船员换班政策
1) 从5月21日起,盐田暂停船员换班。
港口防控政策:
1) 船员不得与船上工人有任何形式的面对面接触,如需沟通,可通过手机进行(由代理提供)。
2) 船员不得离开船上的生活区域;如须离开,必须穿着二级防护方可离开生活区。
3) 操作工人登轮前,将会在船员生活区外设置监控镜头,并安装警报器(如有船员擅自离开,将触动报警器)。
4) 除码头操作人员可登轮外,其他一切登轮申请(包括船舶维修等)都不被允许。
5) 代理人员登轮须穿着二级防护服,离轮后必须经过岸边的消毒区彻底消毒后方可离开。(二级防护标准: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罩/面罩、医用乳胶手套、防护鞋、工作帽。)
6) 除码头工人,其他登轮人员一概必须穿着二级防护服。
7) 如船方无法执行以上的防疫措施,我们暂无法提供码头装卸服务。
8) 如船员等有异常或违规行为,码头会如实记录并会及时报告至相关政府单位。
9) 由于近期疫情防控措施,为了杜绝码头与船上工作人员和疫情船船员的直接接触,关于船上相关文件与船方的确认,即日起所有附件里面列出的文件全部改为邮件通知船上,同时会抄送船东local office,码头将不会再以任何书面纸制文件形式进行确认。(热诚服务纸、烂箱确认纸、船舶操作报告表、舱底20尺装箱确认单、lashing及船锁检查表、雪柜电机朝向检查表、9-16桥加横缆专用文件、船舶安全状态评估报告、原残确认及声明、53尺锁单)
四、青岛
一、青岛即日起(指5.29日)执行
1、如果船舶在印度港口更换船员,或者在其他国家更换印度籍船员,28天内入境青岛,必须全船采样,做核酸检测,采样阴性结果出来之后方能装卸作业(大约需在码头等待10-15小时)。
2、即日起(指5.29日)对21日内挂靠过印度的入境船舶,实行船员全体采样,对21天内有印度旅居史的新上船船员个人采样,待采样结果阴性后,方能装卸作业。上述挂靠印度港口或载有印度旅居史船员的船舶,在采样结果为阴性后,各代理公司需联系有资质的检疫处理公司对船舶公共区域实施预防性消毒,消毒完成后方可开工作业
3、如果船舶挂靠过印度港口但没有更换船员、在其他港口也没有更换过印度籍船员,抵港前船员健康状况、体温正常,且超过21天入境青岛,只需通过普通的海关登临检查后即可开工作业(即不需采样检测),大约需等待2小时。
二 、另有提请总部注意之事宜,近期青岛港根据青岛防疫指挥部要求对于国际航行(外贸)船舶,在泊作业期间作出如下特别提示,请转有关方,致谢
特别提示:疫情期间青岛港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泊作业期间的防控要求
1.开辟登轮作业人员专用通道,原则上码头工人使用陆侧通道,船员使用海侧通道
2.请勿与码头作业人员交叉作业,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警示、隔离措施.
3.船员值守岗请安排在生活区,不可设置在梯口处,值守人员需与专用通道保持3米以上距离,且船方进行巡查时,请勿使用专用通道
五、连云港
1、边防:2021年5月22日开始,入境船舶30天内途径、停靠印度、俄罗斯、孟加拉、斯里兰卡、东盟十国(泰国、缅甸、文莱、越南、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柬埔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港口作业、船员换班,为疫情重点管控船舶,申报时要注明挂靠港口时间,事由(作业,船员换班及人数)
1、 海关:对21天内来自或途径印度的入境船舶、有21天内印度旅居史船员船舶,需提前向海关报备
3、 引航:报备船舶挂靠港口情况由抵港前14天调整到21天,重点报备来自或途径印度、老挝、柬埔寨、蒙。
六、大连
辽宁省防疫总入境人员管控专班4月底发布了个“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自疫情重点国家入境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来自印度或曾在印度挂靠的入境国际航行船舶,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检验措施,在确保无疫情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装卸作业。大连市针对印巴过来的航线,除了这个文件外,没有其它特殊方案出台。
5月24日大连市政府发布文件
1. 加大对21天内挂靠境外疫情重点国家、地区和境外更换过船员船舶的防控力度;
2. 入境国际航行船舶作业环境和船员核酸采样检测结果阴性前,码头不得登船作业;
3. 船代要如实申报换班船舶的21天内行程轨迹,以及挂靠港、船员换班、船员健康等情况,还是部门加强船舶轨迹和船员健康情况的查验;
七、宁波
1、宁波海关非宁波入境的中国籍船员的换班原则上不允许,
2、针对周边国家疫情形势严峻,海关要求做好疫情防疫前置,有境外换班船员的需要了解三十五天内的旅行史,明确有无印度,尼泊尔,孟加拉,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缅甸的旅行史;入境船舶如果有挂靠过印度情况的需要明确告知,并提供挂靠港记录。
3、海关要求汇报船靠前35天内的船员换班情况,外轮境外换船员的未超1个月的一定要在CBOS防疫管理里面写清楚换班船员国籍和港口日期,另外印度籍船员要注明上船时间和港口;印度线的船舶一定要写明最后离开印度港口的时间和后续的挂靠港顺序。
宁波政策增加如下操作要求:
凡是35天内挂靠过印度港口或有印度船员在35天内换班上船的:
(1)如果宁波作为第一入境港,需要对新上船员或全船船员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能否作业,视海关和边防确定的风险等级;船体需要消毒;
(2) 如果宁波不是第一入境港,相关信息汇报给口岸单位,由口岸单位做风险评估,一船一议。
(3)北三码头特别要求: 鉴于目前疫情情况,临时进入港区的人员均需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在泊期间,船舶舷梯不能触地。
(4)2021年3月1日以来,凡是挂过印度港口的,或是有印度籍贯船员登轮的,或是船员经停过印度的,在宁波不能办理AGM证书;
(5)28天内挂靠国外港口的,船舶舷梯不能放到岸边,人员原则上不能登轮,若有登轮需要,需向边防申请。
八、天津
目前天津口岸对于船员入境管理办法更新如下:
1、对第三国航线船员换班的船舶, 要求提供第三国登轮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如无核酸检测报告需要提前向口岸联检单位申请,需要对全船人员重新进行核酸检测,联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境船舶锚地检疫或靠泊后检测,未出具核酸检测报告不能进行装卸作业。
2、对第三国航线船员换班的船舶,船管公司需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
3、下船船员抵达隔离宾馆后,需隔离14天,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再隔离7天。
4、外贸船舶在天津更换船员,船管公司必须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换员所需文件,申报信息月度累计错误3次,将暂停船代换人资格一个月。
5、来自或21天内经停印度,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巴基斯坦,孟加拉的船舶,定为定高风险等级船舶。
6、船舶在港换员期间,原则上不能进行船舶辅助作业,如果必须进行船舶辅助作业,所有登轮人员在下船船员核酸检测报告出结果前不能离船。
7、口岸要求,入境港为天津的船舶可接受中国籍船员换班下船,入境港非天津,船员公司应提供必须在天津口岸下船的实际原因,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8、5月17日,天津滨海新区防疫指挥部召开会议,会上提出口岸所有代理人员登轮后需要进行集中管理7天,集中管理期间不能回单位和社区。会上各代理提出此方案实施起来有极大困难,暂时没确定何时开始实施。
9、海关要求,21天内挂靠过印度港口的船舶,进港后需要全船船员验核酸。
注:船舶在泊不足24小时,建议不安排换员,如必须换员可能会延长船舶在港时间,
将会产生船舶非生产性停泊费用。
九、厦门
针对印度、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疫情最新规定
1、 对来自印度船舶要实施消毒处理后才允许人员登轮作业。
2、 海关目前对入境船舶14天内有在印度菲律宾换船员、有上印度菲律宾船员,
登轮船员有途径印度菲律宾的一般需要核酸检测,并且在核酸检测出结果前不允许作业。
海关要求除入境船舶之外,海关对28天内有在印度菲律宾换船员、有上印度菲律宾船员,登轮船员有途径印度菲律宾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登轮检疫。
3、 厦门东渡海关通知:21天内有挂靠过:泰国,柬埔寨,缅甸,老挝,俄罗斯,印度,
巴基斯坦,尼泊尔,中国台湾这8个国家和地区的入境船舶,要实施消毒处理,消毒结束后
才可作业。
4、 厦门港口专班决定暂停海沧港区船员换班至6月15日。
5、厦门东渡边检通知:28日内经停境外港口的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原则上不予签发临入境许可、上下外轮许可、船舶搭靠许可。
6、 厦门海沧边检通知:对28日内经停境外港口的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原则上不予签发航
次有效上下外轮许可和船舶搭靠许可,但因不可抗力或确有必要需要登轮、搭靠的作业人员,凭相关函件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二是对此类船舶的船员原则上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紧急人道主义救助的仍按原有规定流程办理。三是对于换发、新发的有效期一个月以上的长期登轮、搭靠证件,按照此前申请的程序、路径和要求办理。对确有必要登轮的作业人员,需提交申请,经审批后办理,并严格落实人员疫苗接种、防护穿戴、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
7、 代理在办理船舶出入境手续时,原则上不进入办证大厅,在一楼将证件按要求消毒后,
采取非接触方式递交有关证件、单据。
8、 厦门东渡海关通知:21天内有挂靠过:泰国,柬埔寨,缅甸,老挝,俄罗斯,印度,巴
基斯坦,尼泊尔,中国台湾这8个国家和地区的入境船舶。要实施消毒处理。并要提前当班官员汇报。具体流程如下:海关先登临检疫,海关下船后代理通知和健消毒公司上船消毒,消毒完代理拿消毒单去船管科后船舶才可以作业。如果有船员换班的,就是要等到船员换完,消毒也做完,拿消毒凭证给船管科才能作业。
10、厦门所有登轮人员均需接种过新冠疫苗以及提供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
11、厦门东渡海关规定:海关有上船核酸采样的船舶一律等核酸结果出来后才给予办理船舶和船员手续,办好后码头才可以开工作业。
12、厦门海沧边检规定:海关有上船核酸采样的船舶一律等核酸结果出来后才给予办理船舶和船员手续,办好后码头才可以开工作业。
十、海南洋浦
1、洋浦防控指挥部通知:国家船舶在洋浦船员换班实行14天隔离7天居家观察,现起更改为非洋浦籍船员隔离21天,居家观察7天。其他没变。